对军队来说,保密工作历来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事关国家安危和人民利益,事关军队建设大局和军事斗争准备成败,也事关个人的进退得失和荣辱喜忧。
我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中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九十二条中规定:“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扩展资料:
保守秘密是每个军人的神圣职责。刚入伍的新战士,对部队的编制、装备、番号、实力都感到新鲜,对连队的基本任务、工作目标、训练手段、技术水平都充满好奇,在与亲朋好友的通信谈话中,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现失泄密现象。
这也提示,各部队在抓好新兵训练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使其尽快增强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密防范能力,从兵之初就把保密的种子种进心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保密工作历来是军队生死攸关的大事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何况是军人那。军队的秘密更多,在没有脱密之前知道的都不要随便乱说。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保密条例要时刻牢记心中。
一些军人使用的武器技术是保密的,这是威胁到国家安全的
不是的,不是什么都要保密的,保密是有范围、时限和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