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收购B公司所有股东的股份成为B公司的股东,能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主动承担B公司的一切债务吗?

2025-04-06 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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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不做上述约定,B公司的债务还由B公司承担,即以B公司的法人财产为限偿还债务,或者说以A公司向B公司的出资为限偿还债务。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B公司破产,未偿还的债务也与A无关了。
  如果做上述约定,B公司的债务将由A公司承担,即以A公司的法人财产(也包括B公司,因为B是A的全资子公司)为限偿还债务,这增加了A的债务偿还风险,所以需要A的全体债权人同意。
  所以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主动承债,对A是负担,而对原B的股东来讲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原B的股东本来就不需要承担B的债务。

回答2:

你好:
不必。
B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切债务,应该由B公司自己承担。不是由B公司的股东承担的(一般情况)。
你要那样做,也无可厚非。那是你自愿。

回答3:

A公司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后,B公司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对B公司债务的承受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否者上述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