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使用常识
概述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1T锅炉的供热量为0.7MW
锅炉在运行时主要参数有蒸发量(热水锅炉是热功率或供热量)、压力和温度。
(1)蒸发量
①锅炉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长期连续运行,每小时所产生蒸汽的数量,称为蒸发量,蒸发量又称为“出力”或“容量”用符号“D”表示,单位为t/h。而锅炉在额定压力、额定蒸汽温度、额定给水温度、使用设计要求的燃料并保证效率时特定条件下所规定的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称为额定蒸发量。
②对热水锅炉反映出力的是热功率或供热量。热水锅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长期连续运行,每小时出水有效带热量,称为额定热功率或额定供热量,用符号“Q”表示,单位为MW,工程单位常用104kcal/h,换算关系为0.7MW≈60×104kcal/h≈1t/h蒸汽。
(2)压力
①垂直均匀作用于物体单位面积上的力称为“压强”,用符号“P”表示,单位为Pa。在锅炉上习惯称为“压力”。由于单位Pa太小,在锅炉参数中常用MPa表示。工程上常用工程压力表示。换算关系如下:
1Kgf/cm2=0.098MPa=0.98×105Pa
②大气压力
因为空气包围着地球,对地球表面产生一定的压力,这个压力就称为地球上的大气压力,其数值为0.10133MPa或者1.0133 Kgf/cm2。
③表压力、优良压力和负压力
表压力是指压力表显示的压力数值,就是指超过当地大气压力的部分。
优良压力的数值等于表压力加上当地大气压力的数值。
负压力是指低于空气大气压的压力。锅炉的燃烧大多数采用负压燃烧,在一般情况下,炉膛的出口负压力为20-30Pa(2~3mmH2O)。
(3)温度。锅炉铭牌上标出的温度是指锅炉输出介质的*高工作温度,又称为额定温度。对于无过热器的蒸汽锅炉,其额定温度是指对应于额定压力下的饱和蒸汽温度;对于有过热器的蒸汽锅炉,其额定温度是指过热器主汽阀出口处的过热蒸汽温度;对于热水锅炉,分别以锅炉的出口与进口处的水温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