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合同法是在08年生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规定,新法实施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连续两次订立合同的次数从新法实施后起算,也就是说它不具有溯及力,也就推出C选项只订立了一次劳动合同,不符合14条第三项的规定。
有一说:c选项:合同内容原来本来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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