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不清,不好判断。可能是这种情况——一般人数较少的行政村,县乡有关部门规定的村在编干部较少,一般只有3名或者4名。一般行政村设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若干名、村委会副主任若干名、村会计(文书)、村民兵营长、村妇联主任、村计生专干、共青团书记等村干,加起来有10名左右村干部,如果在编只有3个,那相当一部分村干部不属于在编干部,不能拿固定工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组成人员,只拿误工补贴。有的地方为了改善村干部待遇,规定在编干部可以拿固定工资),只能拿误工补贴。不在编的村干部离职后,可能就享受不了生活补助。请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反映。
《村委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有的啊,你退休了吗?
为啥
应该有,找上级部门反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