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在镇街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急急急急!!!!

2024-11-15 1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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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在镇街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在实践中县城或者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区县人民政府的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乡镇由县区消防大队委托公安派出所实践.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2:

如果在大城市是由公安消防局检查 管理,在镇街 归公安派出所管理。
公安部有明文规定的。

回答3:

新消防法实施之后 当地派出所监管当地消防安全事宜 但是当地的消防大队还是老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