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六条对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保证你的基金和钱不被基金管理人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