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工程洽商只是为了证实、记录日常施工中建设、设计方提出的变更的过程文件,是施工单位的结算依据。补充协议为合同的补充,我觉得如果要签都要签。但是,工程变更应不超过原合同价的15%,所以,按照要求够规模的应重新进行招标,规模小的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要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造价这么大 只有洽商不合适。 另外签证什么的当然也要有啦 这是以后结算时候的依据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