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2024-11-14 23:55:4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十级以上就需要赔偿)、需要后续治疗的还有后续治疗费。

回答2:

员工工伤较轻微,也不造成残疾,经过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3:

建议在解除合同时,对该职工进行全面鉴定,避免工伤的后继发生。另,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4:

2014年河南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