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两个批次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3.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4.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投档成绩的各省级教委和高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5.经学校认定的优秀学生,若高考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且高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6.学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
7.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按录取规则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但投档成绩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录取平均分。
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进行录取。
9.上海外国语大学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和学校当年公布的实施办法执行。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要求上海外国语大学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招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或西班牙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
考生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以上(含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