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动者,劳动纠纷案已二审判决,现申请再审,请问证人(原公司人事经理)的证言可否作为再审的新证据

2025-03-05 10: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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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作为申请再审的“新证据”,必须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明力。但是我估计你仅仅只有证人证言恐怕还不足以胜诉,现在法院的态度一般是慎重运用新的言词证据,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再审新证据来源具有合法性,包括获取程序合法、获取手段合法、证据形式合法。二是再审新证据未能在原审庭审结束前被发现或者获取的,并非是由于被告人在原审时能提交而故意不提交的原因。三是再审新证据在经过再审质证、认证后,要具有可能推翻原审判决所认定事实的效力。以言词证据为主要证据再审的,对其的审查运用应慎之又慎。要严格审查其形成的过程及来源、背景,审查有无使用非法手段获得或伪造的情况,审查其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及关联性强弱,查证其是否存在破绽和漏洞。
你最好能找到物证或者书证,这样会让你的胜诉更有把握。而且单一的证据是不足以对事实进行认定的,如果你只能提出一个证据,法院不会依此证据做出判决。
我之前有看到一个案例,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当事人和你一样是与公司有工资纠纷,而且公司同样提供了工资记录等等材料。但是那位当事人很仔细的在公司提供的材料中发现材料在时间记录的格式上与正确的记录格式有细小的区别,就因为这个区别法院认定公司的证据系伪造,从而判决当事人胜诉的。如果你的请求是符合事实的,那么你尽量的多找些证据去证明,也可以在公司给出的证据中找出漏洞。
不要太心急,认真一点去找,说不定有你遗漏的地方。祝你好运~~

回答2:

如你在一、二审程序中未申请该证人作证,在再审中不能作为新证据。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中院竟然采纳了该两份复印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违法,等于没有证据证明。你可以此为依据申请再审。再审有希望成功。

本律师曾代理多起再审案件,有丰富的案件再审处理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