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书并非必须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很重要的一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最主要看双方是否是协商一致。
注意: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协议
两夫妻写的协议不是必须经过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且系双方自愿签订,自夫妻双方亲自签名确认后,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是否进行公证,对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的影响。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协议书只要是两个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签名属实,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对你们的签名属实进行证实,如果协议内容违法,一样无效。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双方自愿的合同(协议)不通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定的协议,无须公正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非得公正,应去当地司法局下属的公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