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需要协商,各地不一样。
二类经适房的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网签价/最低过户指导价中的高值)×3%
卖方交纳:
1、综合地价款:销售价 X10% ,如果销售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2、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销售价的 1.5% 缴纳。如果房屋的买入价为 300000 元,则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销售价的 3% 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
2、印花税。按照销售价的 0.05% 缴纳。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 500000 元 X0.05% = 250 元;
这个不一定,根据当地习惯,有的时候一个城市都有两种私下的收取方法。很多按理按法应该原房主出的钱私下里都让买房人承担了。北京的天通苑就是这样的例子,所有的税费都一概的让购房者出,房主的报价只是净得价。跟当地习惯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