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日常与业主唯一的联系就是催物管费,那这个物业公司也很可悲,起诉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搞,请多利用好楼栋巡查、业主拜访、节日问候、社区活动等多方面与业主做朋友,朋友间不差一个月那几十百把元钱
先做思想工作,做不通,法院打官司
一、前业主欠下物业费,在物业费用未补齐之前是不能对外买卖的,该费用应由前业主缴纳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