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龙岩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68,全年优、良以上天数359,占98.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0.084毫克/立方米、0.035毫克/立方米、0.011毫克/立方米,三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城区自然降尘量8.38吨/平方公里·月。
漳平市城区空气环境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0.068毫克/立方米、0.038毫克/立方米、0.012毫克/立方米,三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自然降尘量 5.80吨/平方公里·月。
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龙岩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49,酸雨频率43.8%,同比下降3.3%,属轻酸雨区;漳平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6.64,酸雨频率0%。
2.水环境质量
2011年,九龙江北溪龙岩段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5%,同比下降16.7%,低于90%的目标;但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83.3%,同比提高16.7%;中心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为16.7%,同比下降12.5%,水质无明显改善。
汀江流域总体水质仍较好,省控断面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高于95%的目标。
闽江连城段、梅江武平段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高于95%的目标。
3. 声环境质量
龙岩中心城市、漳平市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分别为54.6分贝和52.5分贝,符合国家二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属于“较好”水平。龙岩中心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 68.3分贝,属“较好”水平,漳平市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A声级为69.7分贝,属于“较好”水平。“三厅”、建筑施工噪声等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
4.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
龙岩城区、连城县城的集中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水质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漳平市、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全市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