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风险在于银行对单证的审验,只要符合新的信用证条款要求,银行不得拒付
卖方注意审证,以及需要承兑的单证核对
如果是按照卖方要求修改,未含任何软条款和卖方无法提供或实现的特殊要求,在信用证和合同执行有效期内交付信用证规定单证,对卖方是银行信用保障,注意该开证行的资信以及通知行的调查
费解的是原订单已结过汇,难不成卖方要利用信用证修改进行商业欺诈?
您说的不明白!!
很多需要长期,多品种供货的买家都喜欢这种方式,即开出一张即期信用证,然后不断地扩展金额和有效期,一般一张信用证可以使用一年,因为信用证不能用的太久,一年下来,最早的信用证的纸张就磨烂了。
这种方式使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因为对信用证的条款非常熟悉,一般不会出现单据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