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要办理积分,必须提前。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到期后续签
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持证人于有效签注3个工作日后至网上进行积分确认操作。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一、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1、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单位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
单位人事将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新的劳动合同、社保单、前一家单位的退工单等材料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5、上一家单位退工单,并加盖公章。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7、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8、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二、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
1、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只需网上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3、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扩展资料:
上海居住证续办条件:
适用于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证件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及逾期60天内,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上海居住证续办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居住证续办流程:
受理:
(1)查验《居住证》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签注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 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3. 打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4. 材料归档:相关证明材料按人装订成册,就业、投资开业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归档、备查;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参考资料: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