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名字买的房,现在过户,对方要求签个协议,请专业人士帮忙看看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5-03-18 21:37:1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又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就是有效协议。既然是有效协议双方都有自觉履行的义务。无论当时的情况怎样,现在该房的所有权就是你哥的,他转让给你的行为就是二手房的买卖。你们交易的是经济适用房,不知你们当地是否有限制的地方政策,如果有的话还要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因为经适房的土地取得方面与普通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有很大的不同。它只所以价格低,就是因为低价低的原因。一般地方对转让经适房需要补交地价差价的。土地的增值部分归政府,只有补齐差价才需可转让。

回答2:

这个属于什么协议,如果是转让协议,没有确切的地址、没有价款、没有交付的时间,在转让的时候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让你过的,要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后,要看原合同约定,如果与新签订合同不矛盾的,这个合同约定内容按法律来说有效(但是仍需法院认定,存在风险),即你不得转让、出租等,但是关于违约问题,数额过大,现在违约金一般为合同总额的30%。

回答3: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都有效,你这个协议签了有效。
更多资料参考: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

回答4:

那个协议是有效的。
不能出租、出售、出借但是可以赠与啊,赠与自己已成年的子女不就规避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