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后办理退体有时间限制
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人员,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申请进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并申办病退手续。
1、申请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镇江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2)提供原始病历、出院小结;
(3)缴纳鉴定费用;
(4)等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体检通知和鉴定;
(5)通过市鉴定委员会鉴定。
2、办理时间: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鉴定受理时间:每季度的第三个月1—22日;
(2)市劳动鉴定办公室组织体检时间:次季度首月10日前;
(3)市鉴定委员会评审时间为:次季度次月上旬;
(4)下发鉴定结论通知时间:次季度次月15--25日。
3、办理病退休(职)需要的资料:
(1)个人办理病退休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
(3)“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就业登记证”;
(4)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的“鉴定通知书”;
(5)一寸照片1张;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