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营改增后还有营业税及附加

2025-03-09 08: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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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回答2: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税制结构已不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实践带来了一定困难。例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捆绑销售行为日益增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如何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来征收相应的税种变得越来越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2号文件,标志着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回答3:

12月份,财政部重新规定,改名为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