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函证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025-03-02 00:36:1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符事项的原因可能是由于:(1)双方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2)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3)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其中: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不符事项主要表现为:①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②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经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③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④债务人对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方面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等。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注册会计师则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差错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对未函证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由于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对下面三种情况:①未函证应收账款;②没回函的积极式函证;③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应采用替代程序,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回答2:

应收帐款函证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
(1)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入帐时间可能不同:
(2)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一方或双方可能存在记帐错误:
(3)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
在出现差异时,注册会计师相应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分析函证结果的差异原因,做进-步核实;
(2)调节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会计记录,确定有无记帐错误:
(3)证实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虚列应收帐款或其他舞弊行为。

回答3:

账务记录口径不一致,票据传递不及时,一方登记错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