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发证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工商局下属单位工商所来核发个体工商户执照
例如:北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gongshangju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