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消防法第16条规定各单位有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妨碍畅通的行为。这里的“疏散通道”包括疏散楼梯和楼梯间及疏散走道等;“安全出口”是指从房间内到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等的室内走道。如有疑问,欢迎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