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左手中指末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可以评为十级伤残么?

2024-11-14 11:01:2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达到十级伤残!
依据你的描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内容来对照,你的伤情符合十级伤残第5条之标准(一手指除了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或十级伤残第12条之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赔付方面:由于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有所差异(但是差异很小,主要差别在于各省、市、自治区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例举广东省2014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赔付标准,以供参考。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