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装修服务去国税代开装修费发票后是不是还要去地税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个人是纯自然人,没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
2025-04-09 14: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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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然人提供劳务,按照规定,应由付款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您自己不再需要重复交税。如果付款方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自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除一定费用(收款大于4000元,扣20%,小于4000,扣除800元)后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