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料中重金属指标要求:
1、总镉(以Cd计), mg/kg, ≤ 3;
2、总汞(以Hg计), mg/kg, ≤ 5;
3、总铅(以Pb计), mg/kg, ≤ 100;
4、总铬(以Cr计), mg/kg, ≤ 300;
5、总砷(以As计), mg/kg, ≤ 30;
注: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扩展资料:
8月11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61号建议的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延长土壤寿命,改善土壤质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控制化肥中重金属含量指标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中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在控制化肥重金属超标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相关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防止化肥污染作出了相关规定。2014年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施用化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二是制定重金属含量标准。国家标准委会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制定《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 23349-2009)等国家标准,农业部制定《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NY 1110-2010)等农业行业标准;
对肥料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指标作出明确规定。2016年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明确要求,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是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农业部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登记的肥料产品重金属含量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予登记。同时,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将包括重金属含量在内的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重金属超标的产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推进依法治农。
同时,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推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化肥网-肥料重金属超标?不但要被曝光,而且还要严肃处理!
1、 总镉(以Cd计), mg/kg, ≤ 3
2、总汞(以Hg计), mg/kg, ≤ 5
3、总铅(以Pb计), mg/kg, ≤ 100
4、 总铬(以Cr计), mg/kg, ≤ 300
5、总砷(以As计), mg/kg, ≤ 30
有机肥技术指标国家已经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NY525—2012。商品有机肥料必须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办理肥料登记,并取得登记证号,方可在农资市场上流通销售。
GB8172
5 总镉(以Cd计), mg/kg, ≤ 3
6 总汞(以Hg计), mg/kg, ≤ 5
7 总铅(以Pb计), mg/kg, ≤ 100
8 总铬(以Cr计), mg/kg, ≤ 300
9 总砷(以As计), mg/kg,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