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签有劳动合同的话,或者事先约定好,需要给工资的话,是要给的,如果老板做不够一个月不给工资,或者也没有劳动合同,那么也没有办法。
你在超市做前台收银的时候有没有签合同,看看合同是怎么写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举报这个老板,你做了半个月,他就应该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不辞职可以拿到工资,但是要扣掉一部分,所以你可以问他拿工资,要相信自己就可以了
保存证据,找劳动仲裁中心协调,如果不成,那就找律师,打官司。
老板不敢不给工资。首先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如果终止工作,可提前3天告之用人单位就行了。如果老板不讲理,可到当地劳动局申诉,强制执行。不存在干了工作,收不到工资的现象。依法办事,先礼后兵,肯定能使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