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里签订留下的家具家电必须是原先的吗?口头答应赠送全部家具家电后,没写在合同里的可以拿走吗?

2024-10-29 1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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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卖房合同上约定的都要留下来,否则就是违约了。如果合同上没有约定,只是口头约定,可以推翻(前提是对方没有证据)。所以就按照看房时约定的去执行就可以了。

一般家具、家电以及灶具可以带走,但固定的壁柜、橱柜不得拆除。一般抽油烟机、淋浴器、晾衣架等固定在墙壁的设施都会留给买受人,因为拆除后会破坏房屋装饰的实用性、美观性。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买卖合同

回答2:

卖房是卖房家具家电如果输入送的那部分,可给可不给。如果列在卖的内容中,掉包几个也无所谓。卖房的不指望那点家电家具值几个钱。但,诚信还是要讲的。房子那么大的事都舍得卖,家具家电做手脚多寒碜……

回答3:

如果只是口头承诺那是不作数的 买主只能拿走合同中写到的物品 如果合同中没有标明物件的牌子 只要是有相同功能的物件留给买主 都是不违约的

回答4:

同碰到,一些破旧家具家电要收3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