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分别作出A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025-02-27 14: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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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委托B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5 000元,发生加工费用3 000元,由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1 200。材料已经加工完并验收入库。两个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款项的收付已经银行办妥。
1、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
贷:原材料15000
2、发生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
贷:银行存款3510
3、支付消费税:
①若加工完毕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18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
②若加工完毕后用于直接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192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