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东印度公司,是一批商人建立的为了从事东方贸易的股份公司。
成立后互相参股,其股东也不限于英国人。
到了后期,被大英帝国控制,成为了殖民机构。
但是他并不是被英国控制的。
按英国历史的说法,大英帝国有两个头,一个在伦敦,一个在德里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