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也就是说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最低为8%。核定征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