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村卫生室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
2.村卫生室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
3.具备与相应级别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技术人员村卫生室须配备一至三人,卫生院医疗点须三人以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4.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和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及最高限价规定,承诺按一级医院收费标准80%收费。
5.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承诺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6.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评审验收标准。(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审批程序:
1.医疗点、村卫生室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2.经乡镇初验合格者方可上报,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合格后,报市合管委审核批准,行文公告。
3.经审核、批准确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向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签署并递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书》。
http://www.nhfpc.gov.cn/jws/s3581/201406/55de13fd597a4918bfc42e3a5b7ff2b8.shtml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规定,个人或单位申请办村卫生室的条件有:
1、村卫生室的设立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
2、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
3、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要遵守《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4、作为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资格。
扩展资料
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
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
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卫生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办村卫生室的执照的条件如下:
1.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
2.具备与相应级别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技术人员村卫生室须配备一至三人,卫生院医疗点须三人以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3.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评审验收标准。(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
4.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扩展资料:
申请办村卫生室审批程序:
1.医疗点、村卫生室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2.经乡镇初验合格者方可上报,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合格后,报市合管委审核批准,行文公告。
3.经审核、批准确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向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签署并递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卫生室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规定,申请办村卫生室的执照的条件如下:
1、村卫生室的设置应当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
2、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
3、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4、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扩展资料:
村卫生室审批程序:
1、医疗点、村卫生室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2、经乡镇初验合格者方可上报,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合格后,报市合管委审核批准,行文公告。
3、经审核、批准确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向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签署并递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