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出资,没参与分红,但在该公司上班,公司签字贷款,最后还不上,我有责任吗

2025-02-25 17: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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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公司法》解释3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作为名义上的股东,依然是存在要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回答2:

1、挂名股东,未出资,这在公司法上属于虚假出资,建议尽快改正。如果公司亏损,你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向银行贷款,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必须有授权委托书。
3、如果没有授权,个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来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回答3:

厄 这个股东签字主要是公司认可向负债的一个程序 是银行贷款业务中必须审查的环节。。
如果没有这个环节 银行不敢做。。。

怎么说呢 如果签字不真实 会有骗贷的嫌疑 一经发现 会涉及法律纠纷。。自己斟酌吧

回答4:

认缴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回答5:

你不用承担责任 公司贷款公司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