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2025-02-24 1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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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低保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1)在劳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状况证明。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4)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一、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申请临时救助审批表》;
2、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3、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4、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是指重大疾病的救助,例如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普通城乡居民和低保户是有区别的:
1、普通城乡居民:在申请时首先填写《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授权书》,对申请人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一般为,患者家庭成员的社保缴纳信息、房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是否拥有车辆等情况。在证明患者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也就是说,每月的实际收入减去看病支出所剩的钱数影响到基本生活后,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对患者的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然后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相关信息要在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街道就会将申请人的材料上报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了。
2、低保户:低保户可以直接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一、大病救助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2、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二、大病救助申请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申请临时救助审批表》;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特困、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总之,大病救助申请需要先填写《申请临时救助审批表》,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然后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最后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一般大病救助申请需要需要具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条件。
二、申请公租房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