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作为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当事人的劳动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对于这一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都可以适用相关法律来解决。因此,如果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并职工和单位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达成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的,可以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劳动y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会受理当事人的劳动仲裁申请。
所以,如果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并职工和单位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达成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的,可以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
如果该劳动仲裁调解书中明确确认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重要的是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而不能仅仅拥有仲裁调解书就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要看调解书的具体内容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你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肯定也是因以上六种情形之一而提起劳动仲裁,你的提问再详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