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判决。
这个是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
是涉及实体问题的,所以用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凡是涉及实体问题的都用判决。
裁定只用于程序性问题。
刑事上诉驳回是用裁定。
你听到的“裁定驳回上诉”,可能是口语化的表达,实际上用的是判决,也可能说的是刑事上诉。
根据一审文书性质,一审是裁定用裁定,一审是判决用判决。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程序上的为裁定,实体上的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