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医疗费吧。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者困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费用。
抢救费属于医疗费。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
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
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凯档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 医
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盯嫌乱来确定(该类凭证的出具机构一般要求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以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为
准。相关后续治疗费可待损害发生后另行起诉,若医疗机构、鉴定机构证明必然支出的后续治疗费可以一并提出。应当注意的是,医疗费用必须以“合理”赔偿为原
则。对于以下情况支出的医疗费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的范围:受害人自行购买远高于医院正常价位的药品,受害人超过住院期限仍不出院而支出的费用、擅自在
指定医院以外多次就医、治疗非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疾病而支出的费用等等.你还可以登录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2286.html了解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处理康复费?
【交通事故处理康复费】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伤的复健(物理治疗+职能治疗)费用。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肇事人另行起诉。
受穗裤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肇事人另行起诉。
二、交通事故康复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
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
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才应该负责赔偿。凡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或者虽然实际发生,但不是必要的,赔偿权利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仅指为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猜族简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治疗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穗拍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没有法定的标准。根据医院出具证明在合理范围内酌定。或者根据以后的实际花费另行起诉。
与医疗费一样。在医疗费中主张。
按照医生的意见或鉴定报告确定。
纵横法律网 芦道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