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上规定由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军事部门自侦的案件,其余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侦查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侦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所谓侦查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警察机关、检察机关等特定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勘察、取证等行为,从而侦破案件并确定犯罪事实、证据和嫌疑人的一种国家权力。
1、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权: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
2、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传。
侦查权的目的是取证;就取证来讲,侦查权中独有的是搜查权,除侦查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搜查权--包括人民法院。
纵横法律网 吴锐锋律师
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