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在路上
学生时代,外出活动,是行人阶级。偶而也驾车,当然是自行车。无论步行或“驾”自行车,均与汽车司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对立情绪。汽车司机越是按喇叭,就越发不让路,大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无谓”精神。
做行人阶级的时候,就觉得,司机真野蛮,不能对他们谦让。
后来坐上父母的车,才明白当初我代表的行人阶级其实也招司机烦。仗着自己的一套“光脚”理论,与机动车周旋,影响交通秩序是不对的。司机开车时担心受怕,生怕哪位跨栏穿马路的探身出来,确实无法防范。车撞人在中国基本上是负全责,相比之下开车的就是受气包,只能按喇叭发泄一下。如果跳出自身角色看问题,汽车和行人的对立,是一种不和谐的交通秩序。
做有车阶级的时候,就觉得,行人真烦人,不能对他谦让。
驾车的人都希望尽早到达目的地,偏偏却赶上了让人恼火的高峰堵车:一条长龙慢慢爬行,好容易到了路口,又变成了红灯;步行的人都认为开车的比他们快,有优势,处处挡着驾车的人。
有人要求人让车、
有车规定车让人。
交通是人与车构成的,好比身体里循环交错的毛细血管,哪一处除了差错,全盘皆乱。曾经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则报道,某某高速公路30余辆车追尾,整个交通陷入瘫痪状态。试问如果前两辆车文明驾驶,相互谦让,会有这种问题吗。
在英国,行人过马路,即使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也不必紧张地左顾右盼,因为机动车辆避让行人已成为一种习惯。还有一种“让”,是指在享受优先时,主动礼让对方。例如,旁边有车要换道,主动减速,为对方让出一段切入距离;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形下,行人和机动车在马路上相遇,礼让对方先过。
本来只是擦肩而过的路人,彼此没有沟通和关联,但相互一让,却产生了一个短暂的接触。尽管耽误了一段时间,却多了一份感激之情,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亲切起来。日久天长,这种礼让便成为一种习惯。两车狭路相逢,当你主动靠边时,发现对方也已靠边,向你闪灯礼让。这时,无论是走的一方,还是等的一方,都会被一种感动滋润着。
礼貌行车,文明走路,创建良好交通秩序,是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的最终目的。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一可以提高交通效率;二可以减少交通事故;三可以树立城市文明形象。面对车辆的日益增多,城市的交通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每个人都想走得快些,结果往往谁也不能快。同时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交通违规产生。只有遵守交通法规则,各行其道,交通效率才会最大限度的提高,交通事故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效率提高了,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文明的形象也就自然就有了。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其实这本来就是我们礼仪之邦的处事之道。
最后说一句。
人上了车就是司机,下了车又是行人,最后要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切都和谐了,交通自然和谐了。
文明在路上,文明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