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改名,要原来的公章打离职证明怎么办

2024-11-06 1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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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当用现在单位名称办理解除合同证明书。

公司更名后原公章应交回销毁。应用现公章盖章,再加上公司变更名称的工商证明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已经更名,原名称已经不能使用,用人单位应当用现名称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可在证明书标明原公司名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应当用现在单位名称办理解除合同证明书。

公司更名后原公章应交回销毁。应用现公章盖章,再加上公司变更名称的工商证明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已经更名,原名称已经不能使用,用人单位应当用现名称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可在证明书标明原公司名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3:

  应当用现在单位名称办理解除合同证明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已经更名,原名称已经不能使用,用人单位应当用现名称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可在证明书标明原公司名称。

回答4:

你公司有工商局登记吗?如果是正规公司一旦公司名称改变,公章就要收回销毁。所以,像你说的用原来的公章盖在离职证明上,这里面应该有问题。祝你好运!

回答5:

自己用萝卜刻一个,临时用一下。反正公司名不存在了没人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