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2024-06-03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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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异:

1、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3、持股比例不同。

成本法:

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

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用权益法;

二、同:

1、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抵消方式是一致的。

2、股利分配相同

在股票取得了利润后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3、投资内容相同。

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

回答2:

  其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
  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有当投资企业的成本变动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属于投资时垫的,实质上是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反映的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成本法就是重成本、轻权益,更好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
  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同一个整体,一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始终站在整个集团的立场上,无论是初始投资时或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均引起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变动,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能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所以,权益法重权益、轻成本,更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回答3:

回答4:

同意楼上,很详尽,很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