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若老人不幸逝世且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不合乎法律,则按法定继承,已去世儿子之孩子取得代为继承权和老人的另一个儿子平分老人的财产,若已去世儿子之妻对老人的生活尽到主要照顾,则其与其子及老人另一个儿子三人均分老人财产;若老人生前立有“自书遗嘱”且其内容合法,则按其遗嘱分配财产,若是其他类型遗嘱,则需两个无利害关系的遗嘱见证人签字;若老人生前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集体组织前有“遗赠抚养协议”,即老人承诺去世后将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合法财产指定给第三人或者集体组织继承,第三人或者集体组织对老人负有“生养死葬”的义务。且“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第二个问题请参照第一个问题(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以其依法进行登记为准,就是说,如果老人生前将房产依法过户给孙子,则孙子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孙子的年龄好像没有限制,因为是纯受益的行为)。LZ可以参考我国的《继承法》。
如有不妥当的地方,请高手不吝批评.
如果老人把房产记在另一个儿子/孙子名下属于自愿,而不是什么“儿子多出钱所以暂时记在他名下”之类的,那就属于他生前的赠与,而且这种不动产的赠与以产权变更为主,房子写到儿子/孙子名下了,那就是另一个儿子/孙子的了。
如果这个房产登记有一定的纠纷,比如我们现在常见的因为拆迁另一个儿子出了钱所以老人写在他名下,或者为了贷款OR经济适用房的问题,那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如果老人和他有协议还相对好说一点,但这也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
简单说,儿子死了,他的孩子有代位继承的权利,理论上份额和儿子在世是一样的,但是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妻子的份额。如果儿子没死,老人在遗嘱里没有明确说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儿媳,那当儿子获得遗产之后,就自动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分一半,即使离婚也要分割。而现在儿子不在了,孙子算是代位继承,那么遗产是孙子的,做妈妈的没有权利分(除非这个孙子也死了,儿媳分孙子的遗产)。但以上一切的前提是老人有遗产,而且是没有特别的遗嘱,那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是这么分的。老人的遗产属于他的私人财产,法律保护他的支配权,他把房子都捐出去或者都给某个人,那么就没有所谓可以给其他孩子的遗产了。
如果在老人没有定遗嘱的情况下,是会平均分配的
但是有遗嘱的话,应该就照老人的意思办的。。。
如果老人还活着,去和老人讲,用真情打动他,让他改变想法。
法律会尊重老人的选择--------遗嘱继承
不好办 就是儿子还活着老人把房子留给谁那是他的权利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孙子去求爷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