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新个税规定是(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月发9月工资,也是按3500扣,包括新出的公告也是糊弄鬼的空话。
9月工资10月发,十月报税,按理说按5000扣,但是因为这个是9月工资,报税时选择所属月份只能选9月,如果选10月的话员工个税就断档了。但是只要选9月,系统就按3500扣,根本就不存在误选9月的问题。
9月发的是8月的工资
经咨询税务局回复说,8月工资,9月发放,则到10月才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