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主要有:被告申请的,原告申请法院审查同意的,法院认为应当停止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