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跟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然后在合同中规定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同意擅自在小区范围内开展合同之外的业务活动,其收入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
首先,确定广告牌是否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是否有审批手续。 其次,楼顶为业主的公共区域。需业主同意。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单独个人或几个人维权较难
可以去建设局或者房管局投诉
你要是能力有限的话,你就没法阻止开发商。开发商关系都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