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有没有时间年限?

2024-07-28 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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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处理好丧事后就可办理遗产继承。有如下注意事情供你了解。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按法定继承顺序,子女之间均分。1、遗产继承人应办理过户手续。凭医院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机关注销户口证明.经公证后在房管部门办理。因为被继承人已不存在了,不能再作为房产了。而且,如不过户,也容易产生纠。2、如全部给一个人,则其他继承人应放弃继承权,这样,才能办理房产证的过户。3、如果继承人对遗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这时就要想法诉讼到法院,这个时间就会比较长,短则二个月,慢的一年多都很正常。由于遗产继承纠纷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专业性要求也很高,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你就有必握塌要请一个继承方面的专业律师为您出谋划策,收集有利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继承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猜族人合法财产,包括:子女均分,(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段兆圆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回答2: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你继承财产的权利被侵犯,在继承之日20年内一直不得知,则时间一直可以合法延续到在你得知后的2年内提起诉讼都有效,但是如果超过继承之日20年之外虽然才得知,但是由于超过了20年无论何时得知都不能再得到法律的支持。

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任何案件随着年代的久远,取证陪搜困难,制度也可能发生了根本变化,一般最长诉讼时效都为20年。

那么针对你的问题,如果你在20年以后才回去继承遗产,如果发生纠纷,那么你则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丧失胜诉权;如果20年以后回去继承遗产顺利继承也不违法。

扩展资料: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芦伏历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时效限制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厅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产继承

回答3:

《继承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斗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高销毁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戚备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回答4:

您好,《继承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者告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您碰正应该按照法首吵明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回答5: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毕正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携数穗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辩卜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就是说,继承权诉讼时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二年的一般规定,二是二十年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