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
申请条件
1、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向导目录》的以下人员:
①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本市所发证之外都需经过测评);
②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6、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办事流程
1、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镇区组织人事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到民生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人才认定;
5、审批;
6、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所需材料
1、《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表》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一份;
3、符合《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劳动合同);
5、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计生情况表”);
⑴未婚人士提交“计生情况表”及《未婚证》;
⑵已婚人士除提交“计生情况表”外,还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再提交相应资料:
①已婚未育的:提交《结婚证》;
②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
③已婚并生育二孩的:提交《结婚证》及各子女的户口簿;
④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
⑤如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县)的,则夫妻另一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情况表”。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家庭成员)、个人履历;
7、身份证及户口簿(含家庭成员)、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房地产权证及购房发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按市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供房的要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已交房款30%之证明);
8、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每项申请材料都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资料。
联络方式
地址:中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办公区(即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窗口
电话:88332806、88321367
行政服务热线:12345
办理期限(工作日)
你是人才啊,楼上更是人才,弄这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