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淤血,抢救48小时后算不算工伤?”:不算。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可见:如果经抢救后没有去世,不能视为工伤。
2、“如果不是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1)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只能是:给予职工非因工病假待遇,即使:给予一定的病假期、在病假期间应给工资。
(2)可以享受的医疗期是:
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病假工资:在病休期间,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不算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因病死亡补偿责任,这个基本上要看当地的规定,大致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丧葬救济费,如果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应按月计发困难补助金。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患病职工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具体期限依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不能算工伤,因为不是工伤原因引起的。这个属于医保的报销范围。
工作中突发疾病能认定工伤吗?要理解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