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合法吗?

2024-11-04 07:16:3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作为遗产母亲和其子女有着同等的继承权,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过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经其他共有继承权人的同意才可以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否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回答2:

必须到公证处公正。如果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有遗嘱说是让某位子女继承的,就可以过户给那位子女。
否则不合法。

回答3:

如果你母亲和其它兄弟姊妹同意,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书,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一个赠与公证,就可以过户给其中的一个子女。

回答4:

不可以,只要你母亲在一天,根据继承法,就有你母亲的比例,而且占大部分。而且你目前走程序也过不了户。如果明知你母亲在世,但是欺骗当局称其不在,则你母亲有权起诉你。

奉劝一句:凡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是你母亲的角色,你会感觉到些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