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不是法律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是对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及其原因力大小的认定。认定事故责任主要是看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并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分,也没有照顾弱者的规定。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是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其中体现了以人为本,倾向弱者的规定。
综上所述,认定事故责任是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是要实事求是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有区别的。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机动车依照规定要多承担一些。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根据肇事各方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根据造成的后果和过错责任程度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这就要看在机动车道相撞还是在非机动车道相撞.如果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撞了非机动车,那就肯定是机动车全责了.反之就是非机动车全责.当然相撞时还要看双方车辆的行驶路线和行驶速度不定,总之要回答你的问题,要有许多案发时的条件,否则是很难划分的.
非机动车要在慢车道